趁著月黑風高,一輛運送危險廢物的車輛在昆山淀山湖附近的垃圾填埋場鬼鬼祟祟的,它到底要干什么?8月2日晚上,昆山淀山湖派出所民警在監控中看到后立即聯系就近的聯防隊員。正當這輛車上的兩個人打開后門準備把車里的18桶不明液體倒掉的時候,被前來的聯防隊員逮了個現行。事發后,蘇州、昆山兩地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和昆山市警方通力合作,24小時內鎖定廢物源頭,發現是國家明令禁止亂倒的危險廢物。目前,這兩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這也是蘇州首次對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動真格”。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之中。 運了一年危險廢物首次“意外”被抓 昨天上午,記者在昆山看守所見到了已經被刑拘的楊某某。 楊某某告訴記者,這個活是由一個中間人介紹的,80元一噸,一共18噸,價格是1400元。“利潤不錯,有70%呢!”楊某某和兒子小楊就去太倉的一家企業拉了貨。原本這些貨要拉到蘇州的一家處理廠,不過“廠里說沒地方放,所以想想就隨便倒掉算了!”于是楊某某和兒子找到了昆山淀山湖的一個廢棄垃圾填埋場,打算偷偷倒掉。 對于這次被警方抓住,楊某某認為是“意外”。楊某某和兒子小楊是河南人,買了一輛集裝箱車專門搞危險廢物的運輸,還在老家那邊取得了危險廢物運輸的資質,楊某某負責聯絡生意,兒子小楊當司機。從事這個行當差不多快一年了,在江浙滬一帶接活,是新車又有資質,所以一般也沒有被攔下過,只有一次在昆山因為異地經營被罰款2000元。 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被拘留 派出所抓住了這兩個偷倒不明液體的人,立即與昆山環保部門取得了聯系。 8月3日上午,昆山市固廢管理中心對這些不明液體進行了取樣,經過初步檢測,測出這些不明液體的PH值為12.75。根據國家規定,PH值大于12.5的屬于危險廢物。蘇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檢測結果也于8月8日出來,同樣也認定為危險廢物。 根據規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錄入的危險廢物,必須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向環境中直接傾倒和排放。這兩人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按照規定,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三倍的處罰。環保部門也認為這種經濟處罰對他們而言太輕了,并沒有威懾性。 同樣,買賣、儲存、運輸、使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查封危險廢物、扣押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對當事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目前,這兩人已經被公安機關拘留。 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已經被查到,為太倉一家企業,楊某某所說的蘇州的處理廠是否存在,是否默許楊某某偷倒危險廢物,這些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核實當中。 設想:裝GPS監管危險廢物運輸 危險廢物因其會對環境以及人體造成嚴重影響必須安全妥善處理處置。目前蘇州大市范圍內共有83家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單位獲得省環保廳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收集、處置危險廢物120噸左右。 但是,偷倒危險廢物的情況還是時有發生。那么危險廢物的處置流程是怎么樣的呢?根據規定,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由取得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企業在轉移危險廢物前,應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領取正式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每一輛車運輸危險廢物的時候必須有轉移聯單。 為了更好地監管危險廢物的運輸處置,蘇州環保部門設想在全市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的運輸車輛上都安裝上GPS定位系統,從而了解危險廢物的運輸軌跡。(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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